(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智通财经APP讯,申万宏源(000166)(06806)发布公告,2020年6月18日,申万宏源证券与张留洋签订《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融资融券合同》。张留洋开展融资购买股票业务期间,因张留洋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平仓线,申万宏源证券根据合同约定,向张留洋发出提醒,要求对方补足担保物或了结部分融资交易,使维持担保比例至警戒线以上。因张留洋没有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维持担保比例,满足合同强制平仓约定,2020年12月7日起,被告的信用账户被强制平仓,2020年12月15日强平成交后,被告尚欠融资本金8540.08万元未还。经催讨未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申万宏源证券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融资本金及利息、违约金。2021年9月6日,申万宏源证券收到上海金融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判决书支持申万宏源证券诉讼请求。一审判决生效后,张留洋未履行支付义务,申万宏源证券向上海金融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近日,申万宏源证券收到上海金融法院执行裁定书,经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张留洋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续申万宏源证券发现张留洋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上述诉讼事项对发行人业务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无重大影响。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