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早间,扬子新材(002652)发布公告称,公司拟终止与滨南股份股权合作事项。若本次股权合作事项终止,公司控股子公司将不再持有滨南股份51%股份,不再是滨南股份控股股东。

  公告显示,4月20日,扬子新材收到滨南股份转让方出具的《沟通函》,由于公司至今尚有9281.64万元股份转让款未付清,逾期付款情形已触发《股份转让协议》中第9.2条协议解除约定,对方提出拟终止本次股权合作。值得注意的是,2021年5月,滨南股份已完成股权过户工商变更登记。

  扬子新材表示,本次拟终止股权合作为公司与对方协商达成的初步意向,具体的股权合作终止方案尚待有关各方共同友好协商确定,待达成一致后将另行签订正式协议。

  扬子新材还表示,本次股权合作事项终止,公司将不再把城市服务作为主营业务方向。

  扬子新材此前披露的2021年半年报显示,公司主要从事有机涂层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营业务为新材料业务,同时公司基于向城市服务转型的发展战略通过收购相关标的,正式切入城市服务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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