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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孙 彦)近期,部分地区因超强降雨引发洪涝。为保障洪涝地区重要民生商品和服务市场价格基本稳定,制止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8月5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汛期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稳定的公告》,对相关经营者提出“七不得”要求。 根据《公告》,相关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得囤积居奇;不得推动价格过快过高上涨;不得串通涨价;不得违反明码标价规定;不得价格欺诈;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利用价格手段侵犯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公告》要求有关经营者认真对照《公告》规定,及时开展自查自纠;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依法从重处罚并进行曝光;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若发现违法线索,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