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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24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抓好抓实促进民间投资工作 努力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的通知》。《通知》从明确工作目标、聚焦重点领域、健全保障机制、营造良好环境4个方面,提出了17项有针对性的具体措施。

这也是“民营经济31条”发布以后,从投资角度推出的一项配套政策。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可能还会在金融、消费、司法、市场准入等方面出台政策,确保“民营经济31条”条条都能落地生根,条条都能对民营经济发展产生积极作用。

“投资17条”的出台,无疑将从中观层面解决影响民间投资的政策障碍和制度阻力,但是,到底能否打消民间投资者顾虑,不仅要出台更加细化的政策,还要落实地方政府的责任,确保上下联动,齐心协力,真正有效激活民间投资。

要用信任坚定民间投资信心。虽然从近两年的实际情况来看,民间投资不太尽如人意,投资增长幅度偏低,没有能够像过去一样呈现出很强的投资力度和投资强度。但是,并不代表民间投资者不想投、不愿投,而是不敢投,投资的信心不是很足。一个比较重要的原因,就是对民间投资的信任。要知道,投资不像经营,更不像炒作,可以很快下手,也可以快速收手。投资一旦下去,少则一、两年,长则三、五年,七、八年才能见效,且必须持续投资。如果对民间投资的信任不够,信任机制不能建立起来,对民间投资者的信心是会受到很大冲击和影响的。毫无疑问,无论是“民营经济31条”还是“投资17条”,都比较好地回答了这个问题,民间投资者应当可以放心投入、安心投入了。

要用诚意激发民间投资热情。一旦民间投资的担忧消除、信心提升,民间投资的热情就有了释放的希望。这时候,就要看各级政府有没有开放的心态和诚意,能不能在投资领域、投资通道、投资平台等方面给予民间投资更多的空间、更大的范围、更低的门槛。“投资17条”明确指出,各地要全面梳理国家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重点产业链供应链项目、完全使用者付费的特许经营项目等3类项目清单,搭建1个统一的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平台,通过项目推介会和平台等公开发布项目信息,帮助民间资本更好了解和参与项目实施。同时指出,要建立全国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筛选出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也就是说,这次的政策,无论从宏观层面还是中观层面,都是非常开放,也是非常开明的,对民间投资者来说,应当从中看到决策层和管理层对待民间投资是诚意满满的,是可以放心大胆地投资的。

要用诚信鼓舞民间投资士气。实事求是地讲,在有些地方,民间投资的热情还是比较高的,不然,也不会出现除房地产开发以外的民间投资同比增长9.4%,增速比全部投资高出5.6个百分点的现象。但是,也有一些地方,民间投资的热情是不太高的,投资情况也很不如人意。民间投资热情不高的主要原因,是这些地方的投资环境不佳,政府承诺给民间投资者的政策、资源、资金等没有落实到位,也没有兑现,导致民间投资者失去投资信心。因此,如何从政府诚信的角度,改善投资环境,鼓舞民间投资士气,十分重要而紧迫。不然,要想民间投资活力释放,难度较大。这方面,那些民间投资活力不强、士气不足的地方,一定要面对现实,摸清情况,找出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和办法,重塑政府诚信形象,兑现各种已经做出的承诺。

要用法律保障民间投资耐心。民间投资不能起伏不定、或冷或热,更不能大起大落。民间投资需要稳定,越稳定,民间投资的信心就越强、决心就越大、热情就越高、士气就越强。如果民间投资大起大落,只能说明政策或紧或松,环境或好或坏。只要不是外部环境发生大的变化,一定要保持异端投资政策的稳定性,要确保民间投资权利不受任何侵犯,确保民间投资者利益能够得到有效保护。应当说“民营经济31条”表述得已经非常详尽,“投资17条”也有具体明确。自然,对民间投资者来说,也就有了“尚方宝剑”,可以放心大胆地投,耐心细致地投,就不要有什么顾虑,也不要有什么担忧。特别涉及地方的政策、规定等,一切可以用“民营经济31条”对照,不符合的,坚决按照“民营经济31条”执行。否则,就可以通过司法手段维权。当然,这是不希望,也是不应该出现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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