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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经济报 记者 赵显志 通讯员 刘亚兰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人员日常学法用法和以案释法工作,提高法治素养。5月5日上午,河南省桐柏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巡回审理一起教育机构责任纠纷案件,桐柏县辖区内教育机关相关工作人员及中小学校长近百人参与庭审。
该案原告王某系被告桐柏县某学校学生,2021年11月25日,原告王某上学进入学校大门时,被学校大门楼房顶坠落的水泥墙灰块砸到腿部,致王某左侧腿部受伤并住院治疗。期间两次住院治疗,共花费医疗费3万余元。其中,第一次住院46天,行左侧胫骨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第二次住院4天,又行骨折术后内固定物取出术。原告认为,被告桐柏县某学校因其建筑物物件坠落致原告受伤,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阳中心支公司应在保险限额内对原告的损失进行赔偿。原告两次住院,原告及其父母受到较大精神损害。故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36086.21元、交通费10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2500元、护理费12391元、营养费18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鉴定费980元共64757.21元,扣除学校垫付28351.61元,还应赔偿36405.6元。
桐柏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受理该案件后,承办法官刘笑寒在看卷的基础上,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多次协调,将调解过程贯穿进审判的全过程。庭审中,原、被告在法律框架内围绕自己的主张进行了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并针对争议焦点阐述了各自的意见。在庭审调解中,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并现场签署调解协议。
近年来,校园安全事故多发,给学生的身心健康和良好成长造成负面影响。校园安全事故多见于学生追逐打闹产生意外伤害,校园食品安全,上下学期间交通安全,宿舍安全等。今天就该起校园建筑物坠落致学生受伤案件到教育体育局开展巡回审判,邀请各学校校长参加旁听,是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重要举措。下一步桐柏法院将继续积极响应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开展的“法治护航 伴你成长”“六一”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在校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为未成年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