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复制推广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八批改革创新经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广东自贸试验区)在投资便利化、贸易便利化、转变政府职能、法治建设等领域先行先试,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第八批共20项改革创新经验。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在全省范围内复制推广15项改革事项

投资便利化领域:“多缴退税E管家——管家式服务助力减税降费大礼包直达快享”“企业涉税风险智慧防控新机制”“运用人工智能审批发票种类核定业务”“不动产租赁网上委托代kai发票模式”“信用数字化建模赋能纳税‘放管服’改革”“市政线性类工程建设项目‘一次申请、按需发证’”“数字空间授权用证用数新模式”等7项。

贸易便利化领域:“开通‘船员就医专线’”“‘一船多证,一事通办’套餐式服务”“船员任解职‘不见面’办理”等3项。

转变政府职能领域:“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式”“以‘互动’促‘主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模式”等2项。

法治建设领域:“关联案件和类案检索机制”“行政复议与调解有机衔接联动机制”“诚信诉讼行为奖惩制度改革”等3项。

在全省相关范围内复制推广5项改革事项

在全省范围(深圳市除外)复制推广:“‘零窗口、全业务’税费服务模式”“新经济新业态全链条式税收管理服务机制”“智慧办税服务”“‘事前防控+事中监控+事后管控’数字化电子发票全周期智慧风控模式”等4项。

在全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复制推广:“跨境电商进口退货监管便利化”1项。

《通知》强调,各牵头单位要抓紧制订相应的工作方案,结合各地实际分类指导,有序推进。省商务厅(自贸办)要加强统筹指导,积极协调解决复制推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要会同广州、深圳、珠海市政府等有关单位积极推进广东自贸试验区的体制机制创新,加快探索形成更多可复制推广的改革创新经验。

延伸阅读:

一图读懂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复制推广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八批改革创新经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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