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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日晚间,兆新股份公告称,法院裁定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陈永弟将所持4.86亿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5.82%,以约13.95亿元的价格抵偿给申请执行人中信信托管理的“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恒丰银行信托组合投资项目1702期”。

此次权益变更系借款合同纠纷的司法处置。上述权益变更前,陈永弟持有兆新股份25.84%的股份,完成上述权益变动后,陈永弟的持股比例减少至0.02%。同时,陈永弟此次转让股份价格为2.87元/股,而兆新股份截至1月13日收盘价为2.66元/股。

从当前兆新股份的股东持股情况来看,若完成上述权益变更,恒丰银行将成公司第一大股东。兆新股份介绍,恒丰银行作为上述信托项目的唯一委托人及受益人,拥有信托项目所持有证券的权利。公司官网显示,恒丰银行是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中央汇金公司为第一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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