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高乐股份发布了回复深交所问询函的公告,就其跨界固态电池行业的可行性,以及项目投资的资金来源,并且是否存在迎合热点炒作股价,配合实控人减持等情形进行说明。

1月5日,高乐股份发布关于与义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拟于义乌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2GWH纳米固态电池项目,投资总额约为2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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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乐股份在回复函中认为,纳米固态电池是固态电池的前沿产品,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项目产品具有较好的市场应用前景,项目未来的成功实施有利于优化公司整体的产业布局,提升未来的盈利空间。

跨界投资拟对标“宁王”

高乐股份表示,跨界投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在于公司自身目前经营状况欠佳。据悉,高乐股份目前主要有玩具和互联网教育两大业务板块。子公司广东高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异度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业绩出现大幅下滑并计提大额商誉减值,导致高乐股份当前盈利状况不佳,经营目前遇到一定困难。

高乐股份2019年至2022年前三季度净利润皆处于亏损状态,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亏损分别为3.29亿元、1.91亿元、1.08亿元、5626万元。

同时,在回复函中,高乐股份将国内从事固态电池生产的可比上市公司或拟上市公司的相关指标进行列举,其中有宁德时代、赣锋锂业、孚能科技、蜂巢能源、国轩高科等。

“可比公司目前及规划的电池产能对应形成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研发费用投入均比较大。在不考虑研发费用和在建工程的前提下,参照上述公司电池产能的单位成本,本次投资项目的整体规划产能2GWh和投资规模20亿元基本匹配。”高乐股份认为。

北京社科院研究员王鹏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从公开资料来看,高乐股份的新进控股股东华统集团虽然业务发展比较多元化,但是由于高乐股份本身的发展资源与控股股东之间有较大的区别,所以幅度过大的跨界大概率很难形成有机的统一,不排除控股股东存在想借壳注入资源从而能够更容易融资的嫌疑。”

启动项目仅付投资额30%

高乐股份认为,本次投资为高乐股份与华统集团深入合作后的重要转型举措,并结合华统集团深厚的产业资源和先进的管理理念,有助于公司尽快走出经营困境。若本项目能够成功实施并达到预期效益,不仅将使高乐股份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也将大幅提升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具备合理性。

深交所在关注函中对高乐股份的资金情况表示质疑,因为根据高乐股份2022年三季报,货币资金余额仅为723.41万元,总资产仅为8.27亿元,认为与拟投入金额差异巨大。

在回复函中,高乐股份称,本次固态电池项目的总投资约20亿元,初步确定其中资本金比例的30%,来源于上市公司自筹和华统集团的资金支持,剩余部分比例为70%,来源于金融机构的项目融资。

其中高乐股份自身仅出资2000万元,华统集团拟向上市公司或者项目公司以债权融资的形式提供约6.01亿元的资金支持,投资周期约为18个月,按建设进度分阶段进行投资。

“双碳发展时代,跨界融合案例屡见不鲜。从高乐股份对外宣称的项目投入资金来看,有70%的资金需要通过金融机构进行融资;同时,自筹部分的金额比较少,来自控股股东的资金支持也是通过债权融资,也就是说项目的大部分投入都是通过金融的手段获取资金,这里面不排除存在通过炒作向投资者圈钱的行为。”广州某私募基金总经理向记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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