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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紫晶11月27日回复问询函显示,公司信创业务具有商业实质,收入确认在会计处理上采用总额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与同行业公司同类业务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信创业务处于早期发展阶段,围绕自主可控战略,沿着“先有数据,后有存储”的发展思路,拓展信创类业务,因此业务拓展前期自有光存储产品占比较低。公司将继续积极开拓信创类业务,加强光存储和信创产业协同效应,在信创替代过程中,逐步深入挖掘政府和行业客户。温冷存储和节能的业务需求,从国产、保密和碳中和等方面加大向信创客户推广公司蓝光存储产品力度,实现协同效应,逐步扩大公司蓝光存储产品在信创类业务的销售占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