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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8日,华联股份发布关于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显示,2021年10月,青岛市黄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向华联股份全资子公司青岛海融兴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下发了《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告知经报请黄岛区人民政府批准,黄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无偿收回面积34368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2022年3月8日,政府相关部门按流程完成了不动产权证的公告注销。

上述事项,华联股份未及时披露。因华联股份未充分评估上述事项对公司2021年业绩的影响,导致2022年4月19日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由原预计盈利1600万元至2400万元修正为亏损1.5亿元至1.95亿元,盈亏性质发生变化。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

对此,华联股份表示,公司收到上述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决定书中提出的问题。将充分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学习证券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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