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的支持高速公路加快建设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从放宽投资建设条件、完善政府投入机制、拓展融资渠道、完善收费政策、强化政策激励、用地和建设环境保障等多个方面给予了明确。
政策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省级财政资金可投入不超过项目可行性缺口的50%,且不超过每公里2000万元的资助。
延长特许经营期
政策规定,对于服务支撑国家和省重大战略作用明显、建设需求迫切的项目,省政府可安排一定额度省级财政资金予以支持,省级财政资金投入不超过项目可行性缺口的50%,且不超过每公里2000万元。各级财政资金可用于政府投资项目资本金注入和经营性项目建设期补助、资本金注入、运营期补贴。
对于以社会投资(BOT)、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方式建设的项目,其自身效益或采用财政资金投入及配套优惠政策改善效益后,资本金内部收益率高于同期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省政府即可按程序授权市(州)人民政府开展投资人招标。
金融投资报记者查询相关资料获悉,目前LPR报价利率5年期以上4.30%,假定以此为比较基准,资本金内部收益率高于4.30%,省政府即可按程序授权市(州)人民政府开展投资人招标。
政策试点延长特许经营期。对部分路网功能突出、社会效益显著的项目,经地方配套资金、资源后仍不能弥补可行性缺口的,试点在收费期之外延长特许经营期,推动项目成功招商。
对此,有业内人士表示:“这条政策十分关键,因为特许经营期限的长短直接关系到投入产出。特许经营期限越长,投资商获得的总体收益越多,投入产出比就越高。”
在收费定价方面,政策规定,省政府按照《四川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定价办法》,以据实计算的收费标准批复定价,作为最高收费限价。改扩建项目综合考虑新增投资和原路剩余收益,按照法定收费年限核定收费标准,实行统一管理、统筹定价。
项目公司在高速公路项目申请正式收费时,应结合交通流量和周边路网收费标准制定分年度的差异化收费方案,与项目正式收费一并报批。
“在收费标准一定的情况下,交通流量的大与小直接影响着总收入的多与少。因此,交通流量大的收费标准可以适当低一点,相反,交通流量小的收费标准可以适当高一点”有业内人士称。
实施资产证券化
政策要求扩大全省专项债券用于高速公路建设的规模,鼓励金融机构提供配套融资支持。支持高速公路依法依规使用专项债券,鼓励地方政府按规定申请专项债券支持高速公路建设,跨区域跨级次项目可统筹确定专项债券额度。
2021年四川省新增交通基础设施专项债券290.28亿元。2022年1-8月,全省2022年新增专项债券资金1882亿元。其中,包括高速公路建设专项债券。
政策鼓励社会资本与省级财政共同出资扩大四川交通投资基金规模,通过省级财政让渡收益等方式吸引保险资金及其他社会资本参与。支持四川交通投资基金作为财务投资人参与高速公路建设。
盘活存量资产。支持高速公路通过资产证券化(ABS)、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资产评估信贷资金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政府投资项目募集资金定向用于高速公路建设。
对此,华西证券投行经理解释称,高速公路资产证券化(ABS)是一种以高速公路资产为支撑,以其预期未来稳定的现金流收入(未来通行费等收入)为保证的融资方式。
事实上,在四川省高速公路建设中已有尝试,2019年12月26日,四川高速隆纳高速公路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成功发行。项目规模19.77亿元,初始基础资产涉及隆纳高速公路资产、车辆通行费收费权及附属权益。
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是一种在证券交易所公开交易的封闭式公募基金,通过证券化方式将具有持续、稳定收益的不动产资产或权益,转化为流动性较强的上市证券的标准化金融产品。
此外,政策要求充分发挥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作用,积极争取专项建设基金和政策性贷款。申请使用绿色金融贷款、碳减排贷款,用好中长期、低成本资金。支持高速公路项目存量债务融资再安排,延长负债期限,增强债务期限适配性。
提前开工奖300万
政策要求对路网功能突出、社会效益显著、经济效益较差、建设需求迫切的项目,纳入《省属国有企业公益性业务目录》,鼓励省属国有企业投资建设。
支持发展路衍经济也是若干政策政策的对象之一。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区设置收费站与地方道路衔接,拓展服务区功能,增加路衍收益。
对此,有业内人士解释称,路衍经济是指依托公路交通点多、线长、面广的自然属性和对区域经济的拉动、带动和辐射作用,通过对沿线经济要素的集聚、扩散而衍生的新经济业态。
政策要求强化资金激励。其一,加大前期工作激励,项目成功招商的,对牵头市(州)给予300万元奖补资金,对配合市(州)分别给予150万元奖补资金;项目提前取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核准(批复)的,对牵头市(州)按照项目给予100万元奖补资金,对配合市(州)按照项目分别给予50万元奖补资金。
其二,加大项目开工激励,项目提前取得建设用地批复并实现开工的,对项目业主给予300万元奖补资金,对沿线各市(州)分别给予100万元奖补资金;提前实现控制性工程开工的,对项目业主给予100万元奖补资金,对控制性工程所在市(州)给予50万元奖补资金。
其三,加大项目通车激励,较批复工期提前建成通车的,对项目业主按照标准给予奖补资金。提前3个月以内建成通车的,按照每公里2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提前3个月至6个月(不含)建成通车的,按照每公里3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提前6个月至12个月(不含)建成通车的,按照每公里4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提前12个月及以上建成通车的,按照每公里5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