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民营办、省经信厅、省工商联、四川证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日联合印发《四川民营企业雁阵培育工作方案》。《方案》 明确,按照“扶优扶强、进位晋级、挂牌上市、全面提升”的总体思路,力争实现2024年前新增世界500强1家、2022-2024年每年新进中国民营企业500强2-3家、每年新增上市民营企业10家以上的培育目标,形成“龙头领军企业+优势骨干企业+快速成长企业”的雁阵企业群。

7举措打造民营企业雁阵

围绕完善“5+1”现代工业体系、推动建设“4+6”现代服务业体系、加快建设“10+3”现代农业体系,《方案》提出了七大举措,着力培育一批品牌知名度高、核心竞争力强、行业带动大的民企。

建立联系服务制度。省级建立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系服务培育企业制度,成员单位建立与培育企业直通联系渠道,尽快实现培育目标。

构建监测服务体系。省民营办牵头建立省级民营企业雁阵培育跟踪监测和服务调度工作体系,汇集相关数据,及时发现、精准研判培育企业现状与问题。

形成滚动储备格局。建立培育企业滚动储备工作机制,形成“培育一批、储备一批、梯度明显、接续有力”的培育格局。

加大支持服务力度。各市(州)、县(市、区)要健全民营企业雁阵培育工作机制,细化实化培育举措,提供精准支持服务。

推动企业提档升级。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注重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

引导诚信守法经营。加强对培育企业的引导,鼓励培育企业聚精会神办实业、心无旁骛做实业,带头遵守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税收等法律法规,自觉强化信用管理,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塑造良好形象,做诚信守法表率。

建立完善激励机制。省民营办牵头建立民营企业雁阵培育激励机制,按规定将培育工作成效纳入民营经济绩效目标考评。

6措施推动民营企业上市

民营企业雁阵培育离不开资本市场的支持。《方案》提出,将全省民营企业100强中发展基础好、发展潜力大、发展前景广的企业纳入上市培育范围。到2024年前,每年新增上市民营企业10家以上。为此,《方案》明确了6条培育措施。

加强政策辅导。加强对培育企业挂牌上市的政策辅导,组织科技、金融、财务、法律等领域专业人员,为培育企业提供公益指导服务,帮助企业解决挂牌上市过程中经营管理等方面问题。依托行业主管部门、证券交易机构、证券公司等,不定期举办培育企业挂牌上市和资本运作专题讲座、培训会、宣讲会等,增强企业直接融资的意识和能力。

加大支持力度。对培育企业在改制上市过程中涉及到的土地房产确权、税费缴纳、社会保险、股权债务、证照补办等问题,加强政策指导、加大支持力度,协助培育企业妥善规范处理。鼓励培育企业所在地对企业改制上市给予激励支持。

提供融资支持。深入实施“金融顾问”制度,组织金融专家为培育企业提供“一对一”融资咨询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开辟绿色审批通道,开发针对培育企业成长期特点的金融产品,提供低成本、高效率融资服务。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鼓励培育企业发行公司债、企业债、可转债等融资,支持培育企业到境外发债,引导社会资本以股权投资方式进行投入。

推动规范改制。对培育企业根据行业特点、规模业绩、发展前景等划分梯队,推动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加强改制上市宣传、培训,组织证券公司对培育企业开展专业化辅导,增强培育企业改制上市观念意识。引导鼓励培育企业开展清产核资、清理债权债务、资产评估,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建立以股份制为主的现代企业组织形式。

落实激励政策。对培育企业完成规范化公司制改造、成功发行企业债、公司债等债券融资工具以及在境内外主要资本市场挂牌上市等,按照四川省财政金融互动政策给予相应的奖补、贴息。全面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培育企业为改制上市而实施的兼并重组、股权转让、资产划转等,符合条件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减免税费或缓缴税费。

营造良好环境。建立企业挂牌上市服务“直通车”制度,及时为企业办理改制上市所需的相关手续或说明文件。引导证券公司、行业协会、会计师事务所等服务机构提升服务质量和水,积极参与企业挂牌上市。引导政府投资基金加大对创业期企业的股权投资力度,推动企业加快成长,壮大拟挂牌上市企业队伍。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