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览富财经网讯: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日新能”)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大幅调减年度利润总额触及违规,收深交所监管函。
据监管函披露:2023年4月22日,拓日新能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显示,因拓日新能的下属两家子公司按照当地税务机关要求补缴税款,拓日新能对前期会计差错事项进行更正,其中调减2019年度利润总额1,035.54万元,变动幅度为13.28%;调减2018年度利润总额1,035.45万元,变动幅度为12.79%。
拓日新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的相关规定。
深交所要求:拓日新能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相关衔接:
据《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规定:
(1)发行人、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有关各方等自然人、机构及其相关人员,以及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规则和本所发布的细则、指引、通知、办法、备忘录等相关规定(以下简称“本所其他相关规定”)。
(2)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规则以及本所发布的细则、指引和通知等相关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