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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2月16日丨*ST同洲(002052.SZ)公布,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不予核准深圳市同洲电子(002052)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决定》(证监许可[2023]227号)。

2023年1月9日,中国证监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简称“发审委”)举行2023年第5次工作会议,依法对公司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进行审核。发审委会议以投票方式对公司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进行了表决,同意票数未达到3票,申请未获通过。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3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证监会令第134号)等有关规定,依法对公司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作出不予核准的决定。

公司如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可在决定作出之日起6个月后,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申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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