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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11月22日丨隆鑫通用(603766)(603766.SH)公布,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重庆五中院”)裁定批准《隆鑫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三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并终止隆鑫集团有限公司、隆鑫控股有限公司等十三家公司(“隆鑫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三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程序。
公司控股股东隆鑫控股有限公司(“隆鑫控股”)持有的公司615,857,200股股票将过户至重整投资人设立的按照重整计划规定受让资产的主体(名称暂定为“新隆鑫控股有限公司”具体企业名称以实际工商登记名称为准)、持有的公司207,024,670股股票过户至重整计划规定的其他主体(具体名称以最终披露为准)和持有的公司205,354,185股股票按照普通债权相应比例抵偿给相应债权人。
根据《重整计划》,以中国合伙人(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牵头方的重整投资人共同投资组建的“新隆鑫控股有限公司”(具体企业名称以实际工商登记名称为准),将成为公司新控股股东。
隆鑫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三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程序已转入执行阶段,各方将按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开展执行工作。若重整计划顺利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若重整不能顺利实施,控股股东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