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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通财经APP讯,棕榈股份(002431)(002431.SZ)发布公告,公司及相关人员于2022年11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河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事项包括:未审议并及时披露股权转让事项、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财务报表合并范围不恰当、未及时披露诉讼信息。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九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规定,河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汪耿超、林从孝、陈思思、张其亚、吴桂昌、冯玉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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