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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11月16日丨华昌达(300278)(300278.SZ)公布,公司于2022年11月15日收到石河子德梅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石河子德梅柯”)管理人转达的由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2)鄂03破8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自2022年11月7日起对石河子德梅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进行重整。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石河子德梅柯进行重整,可能存在因重整失败导致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处置,但不会导致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状态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