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信科技闯关创业板迎来新消息。据悉,公司将于11月10日接受深交所的上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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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信科技主要从事磁性元器件生产与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路由器、交换机、机顶盒、服务器 等网络通信领域、工业电源领域。随着招股书的披露,市场对于公司第一大客户、研发投入等情况产生了广泛关注。
产能规划“躲躲藏藏”
招股书显示,公司2019年至2022H1期间,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89亿元、3.39亿元、4.66亿元及2.32亿元;实现净利润2147.58万元、4568.11万元、6397.20万元、3554.89万元。
在营收增长的过程中,美信科技的营收增速也在逐步提高,由2019年的4.45%提升至2021年的37.52%。
从细分产品来看,网络变压器是美信科技主要的营收产品,2019-2021年期间的营收占比分别为92.53%、93.50%、85.70%;功率磁性元器件在2021年营收大幅提升,同比增长153.16%,极大提高了美信科技的整体营收水平。
在此次募投计划中,美信科技拟欲募集40512.68万元,其中31012.68万元用于产能扩建项目,4500万元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5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在这份计划中,产能扩建的资金占比达到了76.55%,但公司在招股书中仅披露项目计划建设期为1.5年,但对于规划产能则没有详细的披露。
从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可以了解到,该产能扩建项目位于东莞市企石镇江边村,项目占地5208.56平方米。该项目的项目规划描述为“建设一栋厂房、一栋宿舍,购置自动化生产线及其他配套设施设备,项目年生产规模可达1392KK,年产值超5亿元。”
为何公司在项目审批时已经注明了产能规划,在招股书中却没有披露?是无法完成报备产能,还是存在其他原因?和讯财经致函美信科技未获回复。
产能规划之外,公司统计产能利用率时采取公司产线员工理论工时作为公司的产能衡量指标,产能利用率为实际工时除以理论工时。
以工作时长来衡量产能常常无法完全统计出有效工时,对于部分员工可能存在的“摸鱼”增加工时以提高产能利用率的情况也无法有效回避。此外公司员工薪资计算是以“时薪”计算还是以“产量”计算?上述问题同样没有获得美信科技的回复。
突增的第一大客户
在美信科技营收大幅增长同时,公司第一大客户深圳市世纪云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云芯”)也走近市场眼前。
在2019年-2021年期间,美信科技的前五大客户较为稳定,三年间15个名额由7家企业轮流占据。2022年上半年,世纪云芯突然出现,并且一跃成为了公司的第一大客户。
据悉,世纪云芯是比特大陆科技控股公司全资子公司,后者主要从事加密货币相关行业。公司向比特大陆销售的主要为功率磁性元器件,主要应用于其自产矿机的电源模块。
2022年上半年,公司向世纪云芯的销售收入达到3661万元,占当期总收入的15.79%,远超过报告期内其他第一大客户的占比。
值得一提的是,在公司2022年上半年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中,世纪云芯高居第一位,应收账余额达到了3068.03万元,占应收账款余额的20%,远高于其他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的水平,几乎相当于前五大应收账款客户中第二至第五的合计总量。
我国监管部门明确表态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美信科技却在IPO前突然加强与比特大陆的业务往来到底为何?公司对于世纪云芯又是否有特殊的信用政策?这是否会影响公司的整体经营?和讯财经就上述问题致函美信科技未获回复。
研发投入够吗?
作为科技企业,研发投入是企业保持持续竞争力的关键。
招股书显示,截至2022年6月30日,美信科技研发技术人员共有106名研发技术人员。此外,招股书同时披露,公司仅有55名员工获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这意味着公司有51名研发人员并未获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市场对于美信科技研发人员的学历构成存在较大的争议,不过美信科技并未就此作出回应。
此外,2019-2022H1期间,美信科技的研发费用占公司营收的比重分别为3.03%、3.26%、4.11%、3.75%,均低于同期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
和讯财经就研发人员结构是否合理?公司研发投入是否足以维持产品的竞争力?等问题致函美信科技,未获回复。
曾大比例欠缴员工社保
“五险一金”是法律规定企业必须强制性为入职员工缴纳的社会福利项目,但美信科技在执行上并不到位。
招股书显示,2019年,美信科技共有员工519人,其中社保、公积金的应缴纳人数为513人,但实际缴纳社保的员工只有267人,实际缴纳公积金的人数只有52人,以此计算公司社保缴纳率为52.05%、公积金缴纳率仅为10.14%。
此外,公司的劳务派遣与外包之间同样存在疑点。公司2019、2020年的劳务派遣员工人数占比分别为21.12%、17.74%,超过了10%的情形。为此,公司进行了规范性处理,在2021年、2022年降低了劳务派遣的人数。
此外,公司自2021年开始采用了“外包”的形式,而外包提供方东莞壹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东莞市渝联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东莞市企鼎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横沥分公司均为公司此前的劳务派遣提供方。
《劳动法》有针对劳务派遣的规定,用工单位与职工之间存在法律上的用工关系,但这种关系在外包合同中并不存在,因此“劳务派遣”与“外包”成为了当下职员求职过程中的重要影响因素。
美信科技的劳务派遣提供方与外包提供方存在较大的重叠,公司是否存在要求提供方强制将“劳务派遣”转“外包”?又如何妥善处理职工合同转变?和讯财经致函美信科技未获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