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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通发展公告称,公司于2022年9月9日接到嘉华控股的告知函,获悉其将所持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进行了解质押。 嘉华控股于2021年7月28日将其持有的7.32亿股股份质押给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本次质押的质押起始日为2021年7月28日,质押到期日为2024年8月2日。
嘉华控股于2022年9月8日对上述质押股份中的377.2万股办理了解质押。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嘉华控股剩余质押股份659,994,770股,其中质押给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629,994,770股,质押到期日为2024年8月2日;质押给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30,000,000股,质押到期日为清偿债务并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之日。
根据公告,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华控股”)持有公司股份665,929,1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4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嘉华控股累计质押公司股份659,994,77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99.11%,占公司总股本的32.13%。
嘉华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控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20,428,9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6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嘉华控股及万通控股累计质押公司股份901,920,539股,占其合计持股数的88.39%,占公司总股本的4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