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晚间,ST宏图(600122)发公告称,公司收到上交所下发的关于2021年年报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

  公告显示,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交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ST宏图2021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的规定,上交所要求ST宏图进一步补充披露零售连锁业务营业收入大幅下滑的具体原因、业务开展是否具有持续性;应收账款、预付款项按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情况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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