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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日,东光股份(831840)发公告称,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2年12月1日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免去穆娜财务负责人职务,自2022年11月30日起生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2年12月1日审议并通过:聘任赵青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三年,自2022年12月1日起生效。
据了解,穆娜、赵青均不持有东光股份股份。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及公司治理需求,决定免去穆娜财务负责人的职务,并聘任赵青为公司新任财务负责人。
免去穆娜财务负责人职务后,穆娜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公司已经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聘任新的财务负责人,并已完成相关工作的交接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构成重大影响。
穆娜在任职公司财务负责人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切实履行了公司及监管机构赋予的职责和义务。免去穆娜公司财务负责人后,公司及时任命新的财务负责人,相关工作由新任财务负责人赵青负责。赵青拥有11年的物业行业财务管理工作从业经历,具有扎实的财务管理基础,有助于公司财务工作的进一步完善。上述任命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披露2022半年度报告显示,2022上半年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81,673.87元,较上年同期扭亏为盈。
资料显示,东光股份主要通过参加公开招投标等方式开拓市场,向客户提供一站式物业后勤保障服务,并按服务合同约定收取相关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