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被罚款182.28亿元、美团被罚款34.42亿元,滴滴被罚款80.26亿元,不到阿里巴巴罚款金额一半,同时是美团两倍多。实际情况自然没有完全体现在罚款金额上。
从违法违规性质上看。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阿里巴巴集团滥用该市场支配地位,对平台内商家提出“二选一”要求,禁止平台内商家在其他竞争性平台开店或参加促销活动,并借助市场力量、平台规则和数据、算法等技术手段,采取多种奖惩措施保障“二选一”要求执行,维持、增强自身市场力量,获取不正当竞争优势。
美团滥用网络餐饮外卖平台服务市场的支配地位,以实施差别费率、拖延商家上线等,促使商家与其签订独家合作协议,并通过算法等技术手段,采取多种惩罚性措施,保障“二选一”行为实施......
虽然措辞有所差异,但总的来说,阿里巴巴和美团被罚款,主要还是违反反垄断法。
滴滴在网约车市场份额一度在九成左右,超过阿里巴巴、美团各自在电商和外卖市场的份额。但滴滴违规,并不主要缘于市场竞争。
通报这样说,经查实,滴滴违反《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违法违规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情节严重、性质恶劣。
具体描述,读者朋友可以看官方正式通报,本文不再详述了。“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该措辞对于市场主体来说较为罕见,也体现了事情的严重性。
对滴滴的网络安全审查相关行政处罚,与一般行政处罚不同,具有特殊性。“应当从严从重予以处罚。”
从违规时间看。
阿里巴巴从2015年开始,美团从2018年开始,它们在2021年4月、10月先后接到罚单。滴滴则从2015年开始,前后长达7年。比阿里巴巴、美团违规时间更长。
从罚款金额看。
阿里巴巴被罚款182.28亿元,以其2019年中国境内销售额4567亿元4%罚款做参考。美团被罚款34.42亿元,是处以其2020年中国境内销售额1147亿元3%罚款做参考,都是由市场监管总局依法作出处罚决定。
2018年至2021年,滴滴累计实现营收6056亿元,被罚80.26亿元,大约是四年总营收1.33%,或是2021年营收1738亿元4.6%。
不过滴滴被罚款,通报中并未列出参照哪一年销售额或营收额,以及比例。既没明说,或许也暗指违规“隐秘”又重大。
还有一点不得不提。处罚阿里巴巴、美团案中,只有公司主体,阿里巴巴董事长兼CEO张勇、美团董事长兼CEO王兴均相安无事。
根据通报,滴滴董事长兼CEO程维、总裁柳青,对违法行为负主管责任。两人各被罚款100万元。
100万元对于程维和柳青来说本来只是小钱,但性质就有大不同。
滴滴去年6月末登陆纽交所,今年火速退市,并提到要在合适时机登陆港股。公司被罚款80亿多元,原本不起眼的200万元,让两大核心高层背上处罚“污点”,是否会影响登陆港股进程?
如果以报告期(通常为3年)消除违法违规作为上市前提,则滴滴上市是否要推迟至2026年后?果真如此,这将是一个超长待机过程。滴滴IPO前后融资23轮,后期入局投资者解套时间将变得漫长。
2018至2021年累计亏845亿,去年亏493亿,货币现金还剩434亿,几无再股权融资可能的滴滴,终局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