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成都社保缴费标准。包含2023年度用人单位及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和2023年度个体参保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职工社保

一、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资料图】

成都市用人单位及职工医疗(生育)保险费缴费标准(2023年7月1日起执行)

2023年度医保基数(单位+职工)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分别按2022年度全口径省平的60%(4246元/月)和300%(21228元/月)核定缴费基数的下限和上限执行。

一、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标准:

一、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月缴费金额

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月缴费金额=Σ(职工各险种月缴费基数×各险种单位缴费比例+职工各险种月缴费基数×各险种个人缴费比例)

二、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比例

特别提示

根据川人社发〔2023〕9号文法规,2023年5月1日起,四川省工伤保险费率按下调20%执行,实施期限至2024年底。

三、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

特别提示

1. 企业(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按职工个人上月工资(或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职工工资按照统计部门法规的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确定。

2. 根据川人社办发〔2023〕62号文和成社办〔2023〕36号文法规,自2023年1月1日起,企业职工养老保险2023年缴费基数按下限4246元/月、上限21228元/月执行。2023年1月至7月期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含已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的职工)已申报工资与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有差额的,经社保经办机构统一核定后应及时缴纳。

3. 根据成社办〔2023〕36号文法规,暂从2023年8月1日起,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2023年缴费基数按下限4246元/月、上限21228元/月执行。若四川省对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2023年度缴费基数有新的法规从其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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