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7月起,本市2023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月缴费基数上限确定为33891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6326元。

2023年北京社保缴费基数标准(上限+下限)


(资料图片)

上限:33891元

下限:6326元

(一)如按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33891元核算,参保人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6778.2元,月缴纳失业保险费338.91元。

(二)如按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6326元核算,参保人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265.2元,月缴纳失业保险费63.26元。

三、自2023年7月起,在市、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等社会保险代理机构以个人身份存档,且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以及在各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月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553.56元。

四、自2023年7月起,本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确定为33891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6778元。

社保缴费是指参加各类社保保险并缴纳保费的行为。一般情况下特指社会统筹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社保缴费分为两部分: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

社保分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

1、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0%、8%;

2、医疗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12%、2%;

3、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1%;

4、生育保险单位缴纳0.60%,个人不缴;

5、工伤保险单位缴纳2%,个人不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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