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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不少缴存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办理了委托扣缴业务后,都会问每月几号进行扣缴?为什么到了扣缴时间却未扣缴?具体原因是什么?随社保网小编来看看。
委托扣缴时间
1、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在当月24日前(包含24号当天)办理委托扣缴的,首次扣缴时间为当月25日,而当月25日后办理委托扣缴的,首次扣缴时间为次月25日(扣缴协议生效时间以及扣缴起始月份在返回的办理回执上已切确)。
2、按照协议上的约定,办理委托扣缴的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在每月24日前(含24日)办理好人员变动或调整,并存入足够金额,保证账户存足资金以备扣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于每月25日进行扣缴,扣缴后在与应缴金额一致的情况下,3个工作日内资金会计入个人账户,到时单位或灵活就业人员可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查看(协议上切确)。
对于余额不足或其它原因扣缴不成功的,将于下月的5日和15日进行补扣,补扣不成功的,视为终止代扣(回执和协议上均已切确)。
未能按时扣缴原因
1、扣缴时间遇到国法定节假日,除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顺德农商银行等六家银行以外开户的单位和个人,将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2、签约未能成功。单位或灵活就业人员委托扣缴的银行账户设置了某些限制(比如交易限额、二类账户等),可能影响该账户进行扣缴,请联系开户银行核实。
3、账户余额不足,单位或灵活就业人员可自行核实扣缴的银行账户的资金情况。
4、账户户名不符,例如个人姓名含有生僻字、银行账户户名与汇缴公积金单位名称不一致、单位名称中含有括号、生僻字、其他字符(例如全角半角的区别)等,均可能导致扣款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