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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公积金首套房贷款新变化 45岁以下缴存职工公积金首套房贷款取消与余额挂钩

法规法定,唐山市45周岁(含)以下缴存职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在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含)以上住房公积金且符合还贷能力和不超过贷款相应最高限额要求的前提下,取消贷款额度与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余额挂钩。

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据统计,在唐山市公积金账户缴存正常状态的职工中,35周岁(含)以下青年群体约有27万余人。由于参加工作时间较短,大部分人账户余额较低,与余额挂钩仅能获得30万元至4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住房消费。自2023年4月1日新规施行以来,共计向唐山市青年群体发放贷款992笔、5.42亿元,青年群体贷款发放额平均增加约25万元,购房占比提升4个百分点,需求明显提升。

同时,为加大满足新市民的法规性住房支持,以唐山市安居集团的法规性住房为试点,推出保性住房租购并举法规。

法定:(一)对购买新建*策性住房且为首套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在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含)以上住房公积金且符合还贷能力和不超过贷款相应最高限额要求的前提下,取消贷款额度与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余额挂钩;

(二)对租赁唐山市安居集团建设、收购、改建的保性租赁住房和人才公寓的缴存职工,开通公积金抵冲租金业务,实现保性租赁住房、人才公寓租金管理平台与住房公积金账户联动。

此前的4月1日,唐山调整优化了住房公积金使用法规。唐山市45周岁(含)以下缴存职工在唐山市区域内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职工需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含)。借款申请人为多人的,主借款人为45周岁(含)以下即可。

还贷能力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月收入(月缴存基数)的60%。符合还贷能力和不超过贷款相应最高限额要求的前提下,可贷额度与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余额不再挂钩。

贷款最高限额分为4类:1.单、双职工家庭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

2.购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的新建被动式超低能耗自主住宅的,最高贷款额度为96万元。

3.唐山“凤凰英才”人员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曹妃甸片区引进的高端创新人才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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