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小牌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姓和氏有区别吗,姓和氏有什么区别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姓者,统其祖考之所自出;氏者,别其子孙之所自分。


(资料图片)

2、《通志·氏族略》曰:三代(夏商周)以前,姓氏分而为二,男子称氏,妊人(女子)称姓。

3、氏所以别贵贱,贵者有氏,贱者有名无氏。

4、姓所以别婚姻,故有同姓异姓庶姓之别。

5、氏同姓不同者,婚姻可通;姓同氏不同者,婚姻不可通(天下同姓是一家,故而同姓不婚)。

6、三代之后,姓氏合而为一,皆所以别婚姻而以地望明贵贱。

7、注“贵者有氏”:天子建德,因生以赐姓胙之土而命之氏(裂土封侯),若夫保姓受氏,以守宗祊,世不绝祀,无国无之。

8、姓在先秦的含义:朱凤瀚著《商周家族形态研究》将“姓”字在先秦时代的含义如下:其一,实本义是女子所生的子女。

9、《说文》:“姓,人所生也。

10、占之神圣人,母感天而生子,故称天户,因生以为姓,从女生,生亦声,春秋传曰天子因生以赐姓。

11、”所谓“人所生也”即母所生之子女。

12、其二,“姓”即是子女,子女相为亲,相组为族。

13、所以广其义,姓可作族属、族人解,亦可以进一步将之理解为泛称的“族”的意思,如殷墟卜辞中之“多生”西周春秋金文中之“百生”。

14、在卜辞中“多生”是指占卜主体(王)的亲族。

15、西周金文中的“百生”,从铭文内容看,可以用来称本族族人,也可以泛指没有亲族关系的其他族的族人。

16、至于东周文献中所见的“百姓”,则不仅可以有以上“百生”之义,而且有的含义更广泛,几乎近于今日所说之百姓,即民众,旧解或将”百姓”释为“百官”,其说不可信。

17、其三,“姓”本义既为女子所生子嗣,则同一女子所生子嗣组成的亲族也可以称为“姓”。

18、以表示其同出于一个女性始祖的这种特殊的亲属关系。

19、这是“姓”的另一引申义。

20、此种亲族组织强调女性始祖,则当如许多学者所推拟的。

21、其四,“姓”在东周文献中有时是指姓族之名号,如《国语·周语下》言“赐姓曰姜”之“姓”,即应理解为所赐姓族之名号即姜。

22、又如《左传·哀公》“五月,昭夫人孟子卒,昭公娶于吴,故不书姓”很明显“姓”在这里是指吴女所属姓族之名号,即“姬”。

23、所谓姓族之“姓”与作姓族名号讲的“姓”是一实一名,属于两种概念范畴,所以会发生此种混同,当如杨希枚先生所言是由于名代表实,积久而以实为名,于是产生姬、姜之类姓之名号就是姓的概念。

24、司马迁在《史记》中常言姓某氏,没能区别古代姓与氏之不同,但他所说的“姓”意思即是指姓族之名号。

25、氏在先秦的含义:“氏”字在殷墟甲骨刻辞中仅一见,刻辞残破,含义亦不明。

26、西周文字中“氏”字巳较常见,其字义与东周文献中“氏”的含义有彼此相同者,其主要用法大致是:其一,指称个人。

27、有多种用法:如可以接在官名后,作官称,像师氏、尹氏等。

28、《左传·昭公》讲少昊氏诸鸟官名,亦是鸟名加氏为称,接在爵位后表示尊称,如“侯氏”。

29、接在字或亲称后表示一种较亲近的称谓。

30、接在姓后,指属于该姓族的女子,如“姜氏”“姞氏”“任氏”等等。

31、接在作为家族组织讲的“氏”之名号后,指称属于该家族的个人,如叔孙氏、雍氏、庄氏。

32、[16]除以上用法外,东周典籍中称上古传说中的帝王、部落首领亦在其名后加氏为称,如“黄帝氏”、“少昊氏”、“共工氏”等。

33、其二,与表示姓族之“姓”义同,如《左传·昭公》:“姜氏、任氏,实守其地。

34、”又如《国语·周语上》:“王师败绩于姜氏之戎。

35、”此“姜氏”即“姜姓”,但这种用法较少见。

36、其三,指一些上古的部族,其实质乃是一种非单纯血缘关系的政治区域性集团。

37、先秦典籍在记述商周时代的历史时,已很少使用此种含义的氏的概念,只是偶用以称一些边远地外的部族,如《国语·周语上》中“犬戎氏以其职来王”之“犬戎氏”。

38、其四,指一种家族组织。

39、此种例子很多,如《左传·昭公》叔向曰:“肸之宗十一族,唯羊舌氏在而已。

40、”可见羊舌氏即叔向所属宗族的十一支分族之一。

41、实际上《左传》、《国语》中凡列国卿大夫家族多称“某氏”,如鲁桓公之后称“孟氏”、“叔孙氏”、“季氏”,齐国的“崔氏”、“田氏”,郑穆公之遗族统称“穆氏”等,皆属于氏的此种用法,显然不同干上述那种非单纯血缘关系的政治区域性集团之氏。

42、其五,“氏”亦可专指族氏这种血缘亲族组织之名号,也可以说只是一种标志。

43、“氏”亦与“姓”一样,具有名(族名)实(族之实体)两种含义。

44、由此也可以进一步领悟到作为亲族组织的氏的一个重要特征,即凡称“氏”,皆表未该亲属组织有自己独特的名号。

45、按照典籍中旧有说法,也可以说是有个独特的家名。

46、所以所谓“立氏”不仅意味着在组织上相对独立,而且意味着起一个足以表示其独立性的名号。

47、其六,在西周、春秋时代,作为贵族家族之“氏”,虽本身是血缘组织,但往往不是以单纯的血缘组织形式而是以一种政治、军事、经济共同休的形式存在,其自身只作为这共同体的核心。

48、此种共同体有时亦可以“氏”相称。

49、姓与氏的共同点:第一:皆是血缘亲属组织。

50、第二:以外婚制为正常属性。

51、第三:均是一种单系的继嗣群,即父系的继嗣群。

52、姓与氏的不同点:第一:姓族在早期即因存立时间久远,亲属数目的庞大,分支族氏的增多,其成员间仍以自认的单系共同来源为亲属纽带,但未必已能追溯到一个共同明确的祖先,亦未必都可以找到彼此间明确的谱系关系。

53、而氏一般皆有明确的、可以追溯到一个人的始祖。

54、第二:对于所有同姓成员来说,其所属姓是同定的。

55、氏名来源较多样,如以邑为氏,以谥为氏,以官为氏等,同一家族可因居邑为氏,也可以族长的官职为氏,当时也经常出现命氏、别族等情况。

56、在这种背景下,父子、兄弟不必同氏,人也可以有几个氏,如晋卿士会,以士为氏,是承其祖氏,士氏初当是以官为氏,但士会由于食采于随、范。

57、第三:姓是统一的,即姓族本身未有层次区别,虽有氏为分支,但没有更小的姓族。

58、而氏却可以是多层次的。

59、一个大氏可以包括由其分化出来的若干小氏。

60、从史料看,这在商代比较明显,卜文所要论述的商代晚期青铜器铭文中的所谓“复合氏名”即显示了此种多层次的氏的存在形式。

61、多层次的氏组织随着血缘关系与其作用范围的减弱而渐渐不再盛行,渐向单层次发展。

62、但较大的氏组织内仍包括若干分支,只是分支未必皆另立新氏。

63、第四:女子不论出嫁与否,皆有同定的姓。

64、但女子出嫁前与父同氏,出嫁后属夫氏,所以可以夫氏为称,但亦可以仍以父氏为称。

65、此从周代青铜器铭文资料可知,如:父为其女制媵器,在铭文中称其女名为“夫氏加女姓”,如辅伯鼎铭。

66、出嫁女子在夫家自己制器亦自称其名为“夫氏加己姓”。

67、夫为其妇制器,在器铭中称妇名为“妇之父氏加妇之姓”,如善夫旅伯鼎铭。

68、可见出嫁女子在夫家并未完全失去自己的父氏。

69、秦汉以来,姓氏合而为一,《通志·氏族略》载,“秦灭六国,子孙该为民庶,或以国为姓,或以姓为氏,或以氏为氏,姓氏之失,由此始……兹姓与氏浑为一者也。

70、”自此以后,姓即氏,氏即姓,姓氏或氏姓成了姓或氏的一种书面用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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