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生育,因分娩及妊娠终止住院中二级医院和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均为90%。
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生育,因分娩及妊娠终止住院的报销比例:
项目 | 市内定点医院报销比例 | 市外住院终止妊娠或分娩的 | |||
连续缴费满6个月以上的(不含6个月) | 连续缴费不满6个月 | ||||
一级医院 | 二级医院 | 三级医院 | |||
居民医保 | 100% | 90% | —— | 45% |
惠州居民医保各级医院的产检门诊报销比例如下表所示:
【资料图】
项目 | 报销比例 | 最高支付限额 | ||
一级医院 | 二级医院 | 三级医院 | ||
居民医保 | 75% | 1000元 |
经生育备案和异地就医备案后在本市区域外进行产前检查的费用实行总额包干(不可同时享受本市区域内产前检查待遇),标准为500元。
惠州医保异地分娩住院报销条件
报销条件:
1、参保人已作登记备案;
2、需在市外住院终止妊娠或分娩。
温馨提示:
申请异地生育医疗待遇时最好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或死亡证明原件,以便快速核对。
【拓展阅读】
下列生育相关医疗费用不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1、到本市区域内非定点医疗机构(急诊除外)就诊(含分娩或终止妊娠)及非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
2、应由计划生育服务技术项目支付的费用;
3、因非医学需要或自行终止妊娠的费用;
4、实施人工辅助生殖术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