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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4日,郑州市房管局印发《2022年度郑州市房地产领域专项整治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期间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选派执法检查人员,郑州市局联合检查组主要负责对市内五区的检查;各区、县(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依据时间节点负责本辖区的检查。

主要检查对象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租赁企业和估价机构。其中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检查不少于在售项目的50%,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少于备案的10%(不包括随机抽查的未备案经纪机构),租赁企业不少于租赁企业库的20%,估价机构不少于备案的30%。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建立问题台账。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现场改正的责令其现场进行整改,不能现场改正,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进行整改。

郑州市住房保障局负责市内五区检查,重点整治开发企业未按时上报项目手册;两书是否规范并按规定交付业主;未按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如期交付;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将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项目对外销售;未按要求公示各类证照、价格表、销控表、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名称和监管账户等信息;为达卖房目的,采取不正当手段为购房人伪造购房资料购房;实行“零首付”购房,或采取“首付贷”“首付分期”等形式违规为炒房人垫付或者变相垫付首付款;一房多卖,损害购房人合法权益;未按规定使用商品房预售款项,或另设其他账户以其他方式直接收存购房人预售款;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采用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以及分割拆零销售商品住宅;限制、拒绝、变相决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按揭贷款及其它违法违规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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