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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7月21日丨浙江东方(600120)(600120.SH)公布,近日,公司旗下中韩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韩人寿”)收到《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关于中韩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股东的批复》(浙银保监复〔2022〕338号)。批复的内容如下:

批准中韩人寿注册资本从15亿元增加至30.012亿元人民币,由公司认购新增注册资本25040万元人民币,由浙江长兴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长兴金控”)认购新增注册资本60704.26万元人民币,由温州市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国金”)认购新增注册资本16566.624万元人民币,由温州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温州电力”)认购新增注册资本16476.588万元人民币,由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温州交发”)认购新增注册资本16476.588万元人民币,由国泰君安(601211)证裕投资有限公司(“证裕投资”)认购新增注册资本14855.94万元人民币。

增加注册资本和股东后,中韩人寿股权结构如下:公司持股33.33%,韩华生命保险株式会社持股24.99%,长兴金控持股20.23%,温州国金持股5.52%,温州电力持股5.49%,温州交发持股5.49%,证裕投资持股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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