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4月19日丨沈阳化工(000698)(000698.SZ)公布,2022年4月18日,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签订原油购销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简称“沈阳蜡化”)同山东昌邑石化有限公司(简称“昌邑石化”)签署原油购销合同,将库存原油向昌邑石化出售。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口原油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运行〔2015〕253号)相关要求,获准进口的原油仅限本企业符合条件的炼油装置自用,不得转售。结合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原料预处理装置关停后无法继续使用原油的实际情况,如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不对原油进行处置将继续承担每月约300万元的港口储存费用,同时占用大量资金并承担经营风险,对其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经多次协调与沟通,在得到相关部门可在系统内调剂使用原油的意见后,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对原油港口储存费用、处置时机、跌价风险等多方面因素进行了综合考虑,为保证合规运营并维护公司利益,拟同山东昌邑石化有限公司签署原油购销合并将库存原油进行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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