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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3日,ST智诚(834892)发公告称,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2月13日审议并通过:聘任姜东方为公司总经理,聘任苏琪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李雯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至本届董事会届满,自2023年2月13日起生效。

提名姜东方、杨锦超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据了解,姜东方、苏琪、李雯、姜东方、杨锦超均不持有ST智诚股份。原董事、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焦筱帆,原总经理刘国辰,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相应职务。

公司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任免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有积极影响,能够有效提高公司业务管理水平。

公司披露2022半年度报告显示,2022上半年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63.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25%。

资料显示,ST智诚为建设工程提供前期技术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为客户提供建设项目工程设计、工程咨询、地籍测绘、地质勘查、环境影响评价、理化实验室检测、等专业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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