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涛生医药(839411)发布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涛生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涛生”)与江苏聚隆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聚隆”)拟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涉及的交易金额总价为人民币(大写)肆仟玖佰柒拾万元整(¥49,700,000.00元)。
合同主要内容:
发包人(全称):江苏涛生药业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江苏聚隆建设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银杏叶提取物、银杏复方制剂及保健品、氨基葡萄糖盐酸盐保健品、其他药品制剂项目一期四栋厂房工程。
工程地点:盐城市,盐都区,龙冈镇食品产业园区,龙瑞路南,凤谐路西。
工程内容:新建厂房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肆仟玖佰柒拾万元整(¥49,700,000.00元)。
生效时间: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
本合同的签订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市场拓展以及品牌效应产生积极的影响。合同的履行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将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合同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资料显示,涛生医药主要从事药品、医疗器械的批发、生产与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