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北京证券交易所晚间发布通知称,决定免收注册地在上海、深圳、山东、吉林、内蒙古企业的2022年上市年费。
北交所发布《关于免收近期受疫情影响地区上市公司2022年相关费用的通知》称,为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支持受新冠疫情影响较大地区经济加快恢复发展,经研究,北京证券交易所决定免收注册地在深圳市、内蒙古自治区、山东省、吉林省、上海市企业的上市年费。
3月17日,北京证券交易所晚间发布通知称,决定免收注册地在上海、深圳、山东、吉林、内蒙古企业的2022年上市年费。
北交所发布《关于免收近期受疫情影响地区上市公司2022年相关费用的通知》称,为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支持受新冠疫情影响较大地区经济加快恢复发展,经研究,北京证券交易所决定免收注册地在深圳市、内蒙古自治区、山东省、吉林省、上海市企业的上市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