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消息,北京证券交易所2月28日发布施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承销自律委员会管理细则》。细则显示,北交所设立证券发行承销自律委员会(以下简称承销委员会),由31名委员组成,负责就北交所市场证券发行和承销制度制定提供意见。
根据细则,承销委员会负责就北交所市场证券发行和承销制度的制定提供咨询意见,对证券发行和承销等事宜提出行业倡导建议。
承销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对证券市场发行承销形势进行研判,对北交所证券发行与承销的相关政策和运行机制提供建议和咨询意见;(二)以适当方式回应市场关于证券发行承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三)发起行业倡议,传达与发行承销有关的政策精神;(四)业务规则规定或者北交所提请办理的其他事项。
细则显示,承销委员会委员共三十一名,由市场机构委员和北交所委员组成。市场机构委员共三十名,由买方机构委员和卖方机构委员组成。北交所委员由北交所指定相关负责人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