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宏日股份(证券代码:839740)股东洪浩质押14,512,953股,占公司总股本37.06%。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4,512,953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22年2月22日起至解除质押登记之日止。质押股份用于公司贷款提供担保,质押权人为吉林省长发融资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公司股东刘子菡质押1,772,574股,占公司总股本4.53%。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772,574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22年2月22日起至解除质押登记之日止。质押股份用于公司贷款提供担保,质押权人为吉林省长发融资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据了解,此次所涉及的股份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包括本次质押股份在内,如果全部在质股份被行权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股权质押,全部用于银行贷款担保,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更好、更快地发展,不会对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造成侵害。

资料显示,宏日股份的主要业务为客户提供生物质热能利用整体解决方案,涵盖生物质能源技术的研发、生物质成型燃料的生产、储运与销售、生物质供热成套设备的生产销售、生物质供热工程的设计、施工与技术服务以及生物质供热系统的运营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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