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企查查APP显示,5月18日,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公告关晓彤诉德莲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等三被告人格权纠纷案判决结果。内容显示,法院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使用关晓彤肖像及姓名对其品牌下的某款饮品进行生产、销售、商业宣传和推广,并收回和销毁所有未销售的侵权产品和相关宣传物料;三被告就侵权一事登报澄清事实并公开赔礼道歉,共同赔偿关晓彤经济损失100万元。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