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上市公司监管

2023年1月3日至2022年1月6日,上交所公司监管部门共发送监管工作函6份,其中监管问询函4份、监管工作函2份;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要求上市公司披露补充、更正类公告12份。针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采取纪律处分措施2单。同时,加大信息披露和股价异常的联动监管,针对公司披露敏感信息或股价发生明显异常的,提请启动内幕交易、异常交易核查4单。

市场交易监管

2023年1月3日至2023年1月6日,上交所对*ST泽达、*ST紫晶、*ST凯乐、ST曙光等风险警示股票和天鹅股份等严重异常波动股票进行重点监控,对52起加剧市场波动、误导投资者决策、影响交易秩序的异常交易行为及时采取了暂停投资者账户交易等监管措施,对29起拉抬打压、虚假申报等证券异常交易行为采取了书面警示等监管措施,对5起上市公司重大事项等进行专项核查。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