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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潘建樑)长安汽车晚间公告,公司于2022年11月9日与长安新能源的股东长新基金和承为基金分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收购长新基金持有的长安新能源7.71%股权和承为基金持有的长安新能源2.63%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股比例将由40.66%增加至51.00%,长新基金持股比例将由11.08%减少至3.37%,承为基金持股比例将由8.20%减少至5.57%,长安新能源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表示,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长安新能源股份比例由40.66%上升至51.00%,长安新能源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影响。实现控股后将加强公司与长安新能源在研、产、供、销、资金等方面的协同效应,提升公司的竞争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加速实现长安汽车向智能新能源转型的战略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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