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太湖远大:签订重要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920118 证券简称:太湖远大 公告编号:2026-001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资料图)
签订重要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合同签署概况
(一) 基本情况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湖远大”或“公司”)近日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东化工销售浙江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签订了《化工产品销售合同》,合同约定,根据公司的实际需求,中石油向公司供应原材料的相关事宜。
(二) 审批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上述合同的签订,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行为,无需经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审议。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无需其他审批手续。
二、合同对手方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东化工销售浙江分公司
合同对手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三、合同主要内容
1. 合同内容
合同有效期内,中石油向公司供应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供应量按照双方实际结算数量为准,合同条款中已对产品及其标准、价格及支付、验收、包装等方面进行了约定。
2. 合同有效期: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12月 31日。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中石油签订《化工产品销售合同》为例行年度采购框架协议,本合同的签订有利于公司稳定原材料供应,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积极影响。本合同的签订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经营范围发生变化,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协议为双方基于合作意向而达成的框架性协议,非正式订单,公司最终采购量视具体订单情况确定,因此公司采购量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合同相关事项的进展,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东化工销售浙江分公司签订的《化工产品销售合同》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1月 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