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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欧盟委员会15日称,将华为、中兴排除在5G网络外合理合法。欧委会认为,相较其他5G供应商而言,华为、中兴明显构成更高的风险,欧委会将不再采购上述公司设备。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在6月16日中国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发言人汪文斌在回应外媒记者相关提问时表示,欧盟委员会说华为、中兴等中国通信企业存在安全风险,却拿不出任何证据,这是典型的有罪推定。中方对此坚决反对。
汪文斌进一步表示,事实是华为、中兴等中国通信企业在欧洲运营多年,不仅从未危害欧洲国家安全,而且有力促进了欧洲电信领域发展,创造了可观的经济社会效益。欧委会在没有法律依据和事实证据的情况下,公开指定单个实体为高风险供应商,这有违法治精神,也是对欧方一贯标榜的市场经济、自由贸易、公平竞争原则的公然违背。我们强烈敦促欧盟遵守国际经贸规则,避免泛政治化、泛安全化,不得以安全为名,行打压他国企业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