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3月24日消息,上交所发布《关于对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并做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和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董德熙、时任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方灏、时任董事会秘书许洋予以通报批评。
根据中国证监会大连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德熙、赵方灏、许洋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查明的事实及相关公告,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业务收入确认时间不准确的违规行为。
2021年,公司共有9个产品项目的收入确认日期与终验报告日期不一致。其中,公司将2021年3月已完成终验收的某项目收入计入2021年4月,涉及金额3,596.67万元,导致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财务数据不准确。此外,因公司营业收入内部抵消处理出现差错,导致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财务数据不准确。
2022年12月27日、2023年1月7日,公司就相关会计差错问题披露更正公告。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调减总资产1,426.10万元,调增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52.84万元,调增营业收入3,596.67万元,调增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52.84万元,分别占更正后金额的0.55%、0.90%、16.23%、115.88%,其中归母净利润由负转正;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调减营业收入、营业成本5,855.54万元,分别占更正后金额的5.09%、6.98%。
佳华科技简历如下: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佳华科技”),股票代码:688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