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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金融3月13日公告,公司近日收到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前海人寿”)以合同纠纷对公司部分子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金世旗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世旗控股”)等提起诉讼。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2019年1月11日,长安信托与金融中心签订了融资主合同等,约定金融中心将其合法持有位于贵阳市观山湖区的“贵阳国际金融中心一期商务区项目”1号楼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在建工程对应的收益权转让给长安信托以获得融资。长安信托拟分期发行“长安宁-贵阳国际金融中心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与回购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信托资金受让上述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期限为36个月。2019年3月14日,信托计划第三期募集完成,总资金规模为9.9亿元。2022年11月15日,信托计划第三期终止,长安信托将信托财产以现状分配形式向前海人寿分配,前海人寿因此享有了长安信托对各被告的相应债权及从权利。鉴于金融中心存在逾期付款情形,前海人寿以金融中心违反合同约定为由,提起本次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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