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起,沪深交易所开始接收主板首发、再融资、并购重组在审企业申请,全面注册制正式落地实施。当晚,沪深交易所网站更新发行上市审核项目进展,截至记者截稿时,已有15家主板在审企业的首发申请获受理。
根据证监会对在审主板项目的新老划断安排,2月20日至3月3日,沪深交易所接收主板首发、再融资、并购重组在审企业提交的相关申请。3月4日起接收主板新申报企业申请。
以首发为例,截至2月9日,除已经通过发审会外,沪深两市主板在审项目共有267家企业,这些企业两周内要完成向交易所的平移。未在期限内申报的,视为新申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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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15家主板在审企业获受理
交易所接收主板在审企业申请首日,已有不少企业提交申请且获得交易所受理。2月20日晚,沪深交易所网站更新发行上市审核项目进展,截至记者截稿时,沪深两市共有15家主板在审企业的首发申请获受理。
其中,上交所受理的7家主板在审企业分别为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深交所受理的8家主板在审企业分别为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沪深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相关指引,沪深交易所收到申请文件后,对申请文件进行核对,并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申请文件符合要求的,交易所作出予以受理的决定,出具受理通知。
受理当日,发行人应当根据发行上市类型,在交易所网站预先披露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中的招股说明书、发行保荐书、上市保荐书、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
如需要补正材料,发行人补正时限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如在30个工作日内提交补正文件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延期补正的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经交易所认可的,可适当延期。
保荐人、独立财务顾问应当于受理后十个工作日内,按照交易所规定的途径以电子文档形式向交易所报送工作底稿,保荐人还应当同时报送验证版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或者转板报告书,供监管备查。
主板在审企业受理顺序不作为审核顺序
值得一提的是,沪深交易所对主板在审企业的受理顺序,不作为对其的审核顺序。交易所将按企业在中国证监会的审核阶段和受理顺序接续审核。
根据交易所此前发布的《关于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相关审核工作衔接安排的通知》,主板首发在审企业的具体安排如下: (一)对于已通过发审委审核的,按照《通知》执行。 (二)对于中国证监会审核过程中已通过初审会但尚未经发审委审核通过的,交易所将依据中国证监会的受理顺序和审核成果接续审核,在初审会意见落实后安排审核会议和上市委员会会议审议。
(三)对于中国证监会已反馈意见但尚未召开初审会的,交易所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受理顺序和审核成果,继续推进发行上市审核工作。
(四)对于中国证监会已受理但尚未出具反馈意见的,交易所自全面实行注册制主要规则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的20个工作日内发出首轮问询。
(五)主板再融资、并购重组在审企业,参照前述安排执行。
据悉,交易所在受理环节,要求主板首发在审企业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财务报表、主板并购重组在审企业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引用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资产财务报表应在9个月有效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