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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徽股份9月28日公告,公司及律师团队在(2022)粤0391民初456号案件的诉讼过程中,发现了更多诉讼线索,调增了诉讼金额及相应利息。新的诉讼金额已经超过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的受理上限,故公司将(2022)粤0391民初456号案件从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撤回,并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提起诉讼,目前案件已被受理,案号为(2022)粤03民初6322号。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的目的是为了争取公司的损失能够得到赔偿,公司将积极配合法院审理上述诉讼事项,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18年7月17日,公司作为原告与深圳市泽宝创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宝公司”或“标的资产”)的27名股权出让方(含七被告)签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以下简称:“资产购买协议”)。协议约定,评估基准日前泽宝公司的税负由27名股权出让方按份承担,九名业绩承诺方(含七被告)承担连带责任;协议约定,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泽宝公司产生的亏损由27名股权出让方按份承担,九名业绩承诺方(含七被告)承担连带责任;协议约定,交割日前存在任何未披露的事宜导致公司价值减损的,由27名股权出让方按份承担。资产购买协议履行过程中,原告陆续收到美国华盛顿州的税务罚单、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的税务罚单、德国税务局的税务罚单、法国税务局的税务罚单,面临巨额税务处罚。根据上述协议约定和事实,27名股权出让方(含七被告)应当就上述巨额税款按份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七被告应当就全部所涉税款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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