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净利润超8000万元,却要分红5.37亿元,而截至2022年上半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5.27亿元。如此“豪气”分红预案近日发生在艾比森(300389)这家创业板上市公司身上,并因此引发了深交所关注。

账上货币资金不够分红

8月1日,艾比森发布半年报,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1亿元,同比增长30.4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42万元,同比增长313.36%。中报最引人注目的是公司发布的分配预案: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37亿元,占到了可分配利润的77.5%。


(资料图片)

值得注意的是,截至2022年上半年末,艾比森货币资金余额仅为5.27亿元,小于拟派发的现金红利5.37亿元。这种“抽血式”的分红预案引发交易所关注。

8月2日,深交所下发关注函,要求艾比森说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是否匹配,是否会导致公司发生流动性风险,是否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是否会对公司可持续经营造成不利影响,请公司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A股分红预案不少,但像艾比森如此“豪气”的不多见,公司为何在中报如此大手笔?记者以投资者身份拨打上市公司电话,公司一工作人员回复称:“这是公司的决策。今年公司业绩不错,这几年都没分红了,所以中报做出了这个决定。”

要求说明是否存利益输送

如此大手笔分红最受益的是谁?半年报显示,艾比森前十大股东合计持有股份2.6亿股,持股比例达72.25%。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丁彦辉持股比例高达34.31%。因此,丁彦辉一人将拿走超过三分之一的分红,约1.84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5月20日,艾比森向公司董事长丁彦辉发行股份募集资金2.6亿元,发行完成后丁彦辉成为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半年报显示,公司已使用前述募集资金2.36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而如今,丁彦辉又将从公司拿走约1.84亿元的分红金额。这一波操作有些让投资者看不懂。

对此,深交所要求艾比森说明进行高比例现金分红的原因及必要性,是否存在通过高比例分红现金向主要股东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是否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此外,深交所还要求公司说明在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完成后不久就高比例现金分红的合理性,募集说明书所披露的募集资金用以补充流动资金的目的及必要性是否真实、准确;说明是否存在将募集资金间接用于利润分配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是否合规。

深交所此番一系列提问,会否改变公司的分红预案?上述工作人员表示,“我们会正常回复,可以关注我们后续发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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