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盘后,蓝帆医疗(002382.SZ)收到了深交所下发的监管函,针对此前公司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未能审慎决策,违反了深交所上市公司相关规定,深交所要求公司及时进行整改。

事实上,蓝帆医疗曾在4月13日时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据公告显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蓝帆医疗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

以蓝帆医疗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计算,公司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1亿元(含税)。而从蓝帆医疗2021年年度报告来看,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4.54亿元,现金分红金额大于可供分配利润金额。

在经过深交所提醒督促后,蓝帆医疗于4月21日公告,因暂不满足进行利润分配的条件,公司取消了原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利润分配预案,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更改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值得一提的是,在此前的董事会决议公告中,蓝帆医疗就已经披露了公司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1.18亿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0.66亿元,减当年计提盈余公积0元,减2020年度利润分配4.03亿元,2021年度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54亿元,即便如此公司还是决定了进行利润分配。

在此之前,蓝帆医疗上市后每一年都会进行分红,至今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已经达到9.45亿元。而2020年在新冠疫情突发的环境背景下,被称为“手套大王”的蓝帆医疗盈利大幅增长,当年公司现金分红金额达到4.03亿元。

但随着疫情的常态化,2021年蓝帆医疗业绩也出现回落,公司全年取得营业收入81.09亿元,同比增长3.04%,但同期实现归母净利润仅11.56亿元,同比下滑34.28%,扣非净利润也仅为6212.52万元,同比减少9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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