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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同中级人民法院于6月13日对,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徐宝义受贿、内幕交易、国有公职人员失职案进行一审宣判。徐宝义由于犯受贿罪,被判处11年有期徒刑,泛国有公职人员失职罪,被判处4年有期徒刑,犯内幕交易罪,被判处6年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执行17年有期徒刑,总共罚款1,301,000元人民币。

获刑17年

徐宝义从2006年到2021年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工程款支付和工作安排等多种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获得他人所给予的财物总计1379.9489万元人民币。徐宝义在2014年2月至9月任中国供销石油有限公司董事长时,对工作非常不负责任,违规进行名义上的化肥购销实际上是资金借贷贸易性的融资行为。给国有公司带来重大的损失,损失金额达到人民币1.01亿。徐宝义在2015年期间非法获得证券交易的内幕消息,在消息还没有公开时,明示他人对该证券进行购买,总共成交额为人民币4,678万元,情节极其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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