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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6月7日丨海航控股(600221)(600221.SH)公布,根据《重整计划》,救助贷款债权本金及利息部分参照有财产担保债权的清偿方式清偿,留债主体为公司及十家子公司,具体由海航控股根据实际财务状况指定。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已根据《重整计划》的安排与相关债权人完成留债协议的签署。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与子公司已根据救助贷的具体留债分摊方案,与相关债权人就188.15亿元救助贷款债权完成留债协议的签署。后续海航控股及子公司新华航空、山西航空、北部湾航空、福州航空、海航技术、乌鲁木齐航空、祥鹏航空、长安航空等留债主体将根据《重整计划》及相关留债协议履行还款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