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览富财经网讯:10月25日深交所公告,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方光电”)股东罗红在持有五方光电股份比例累计减少达5%时,未及时向本所提交书面报告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也未停止卖出五方光电股份,收深交所监管函。
2022年10月13日,五方光电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罗红作为五方光电持股5%以上股东,自2020年12月10日至2022年9月3日,持有五方光电股份累计减少1,465.19万股,持股比例合计减少5.2673%。罗红在持有五方光电股份比例累计减少达5%时,未及时向本所提交书面报告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也未停止卖出五方光电股份,直至2022年10月13日才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相关规定,收到深交所监管函。